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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湖南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出台

来源:红网长沙 2013-2-18 10:52:12

 红网长沙2月18日讯(潇湘晨报实习生 李姝 记者 胡力丰)近日,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,2013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政策已出台。网上申报的时间为:春季批次4月15日-4月30日;秋季批次10月15日-10月31日。考生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申请认定高中(中专)及以下教师资格,应参加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《教育学》、《教育心理学》考试。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,于201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(节假日除外)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考试报名手续;报名地点及有关事项由市州教育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。

  2013年全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(中专)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:3月17日上午为教育学,下午为教育心理学。  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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